逻辑学的起端发展在古希腊、古印度和中国的先秦时期。它们都是人类思想认识发展的重要时期。当我们追溯到古希腊和中国先秦时期时,发现中西这两个不同的时期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现象:诸子群起,百家争鸣,论辩之风盛行,并出现一批以此为职业的人群。古希腊把这群人叫“智者”,中国把他们叫“讼师”、“辩者”、“察士”等。这些人或设坛讲学,传授辩论技巧;或聚众争讼,帮人打官司。他们“非”常人之“所是”,“是”常人之“所非”,“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提出了许多巧辩、诡辩和悖论性命题,也发展了一些论辩技巧。但在历史上多以“诡辩”来概括他们的职业和工作,他们的形象多是负面的。如果我们正面地去理解他们工作的意义,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实际上是一些智慧之士,最先意识到在人们的日常语言或思维中存在着某些机巧、环节和过程,如果不适当地对付和处理它们,语言和思维就会陷入混乱和困境;同时,认识和思想的交流都是运用语言形式的过程,其中存在着技巧和策略性的东西及一定的启发、诱导,是知识的“助产士”。他们所提出的那些巧辩、诡辩和悖论性命题,正是基于个人的智慧对语言和思维本身的好奇和把玩。这些机巧的论辩和悖论,实际上可以说是表现或引发了人类理智的自我反省,从而引发了人类智慧之学——逻辑学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