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由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部分组成。其中民事诉讼法由徐聪颖主编,刑事诉讼法由吴亚峰主编,行政诉讼法由郑彦鹏主编。刑事诉讼法法部分的体例安排主要参考国家九五教材《刑事诉讼法》。在编写过程中,为使体系更为紧凑,略微作了调整。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导论、总论、证据论、程序论。导论是对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学的简介;总论包括:基本原则、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证据论包括:证据概述、证据、证明、证人制度、现代科技证据等,内容较为充实,基本构成了证据研究的完整体系;程序论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概述、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涉外涉港澳台诉讼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