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2日至13日,由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六届年会在烟台东海宾馆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出版单位的近80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以“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为主题,就《法国民法典》诞生200年来大陆法系民商法制度和原则的变化,西方民法体系、民事主体、契约自由、信托制度、不动产登记、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演变,“权利动产”等新概念的提出,《欧洲民法典》的编纂,以及20世纪西方民商法发展的总的趋势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这次会议的成果,就是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今年是大陆法系第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实施200周年,本书为纪念这一伟大的日子,特地收录了张洪波、叶秋华、王云霞、张飞舟、滕毅和蒙振祥等撰写的6篇专题纪念论文。并约请法国马赛第三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殷拮、袁菁翻译了法国民法典四人起草委员会提交法国国会的《法国民法典开篇:法典起草委员会在国会就民法典草案的演讲》这一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就西方国家民商法的发展而言,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是两个不同的时代。前者通行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因此在民商事立法方面,贯穿着民事权利人人平等、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等四大民法原则,体现了“个人的最大自由,国家的最少干涉”等私法观念;而在20世纪上半叶,随着垄断资本主义体制的确立,在民商事立法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如从民商分立走向民商合一,民商事立法中的“个人本位”逐步让位于“社会本位”,财产所有权的行使以及契约自由受到了限制,侵权责任兼采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国家在民商事主体和客体,民商事责任,民商事立法的移植和本土化,民商事立法的趋同化和国际化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书的20篇主题论文选择了20世纪西方民商法这些变化中的某几个侧面,作出了理论的探讨和资料的剖析,虽不全面,但也算是一得之见,一家之言。对推动我国的民商法研究不无裨益。除了《法国民法典》的纪念论文和主题论文之外,本书还收录了李秀清、刘洋、王沛、程波、彭勃、郑少华、龚汝富等撰写的9篇专题论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日耳曼王国的继承法则、现代西方社会替代性纠纷之解决方法、20世纪外国的环境权理论、江西近代民商法教学等专题作了阐述。而游云庭的译文《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则是直接译自近代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SirWilliamBlackstone,1723:1780)的名著《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OntheLawsofEngland,1765:1769),作为“他山之石”,它对我国的民事立法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的编辑,一如本研究会学术丛书的前三卷《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20世纪外国司法制度的变革》(由法律出版社分别于2001年、2002年、2003年出版)的惯例,在纪念论文集、主题论文和专题论文之外,还设置了论点精粹和附录等部分,以扩大本书的信息量和丰富本书的内涵。本书的编辑,仍由本研究会秘书处承担,负责具体编辑工作的是李秀清和陈颐两位博士,同时,华东政法学院外国法制史专业的冷霞、王沛、刘洋、张彬四位硕士生也参与了本书的编辑工作。由于我们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有限,编辑中可能存在各种问题和缺陷,此点还望各位原作者见谅。本次年会得以顺利圆满地举行,得益于烟台大学以及该校法学院的帮助和支持;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本研究会之挂靠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的学会活动经费的资助,也得到了法律出版社贾京平社长和法学学术中心蒋浩主任的全力支持,本书的责任编辑刘伟俊老师则为本书的编辑出版倾注了大量心血。在此,均表示我们一片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