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研讨”刊发的三篇文章,虽然研究对象和内容不同,但均为经验实证文章。做好这类文章,不仅要有理论假说和理论框架,而且要有经验数据和分析工具,关键是要找到既符合理论要求,又能够获得数据支持的计量指标。就此而论,三篇文章都做得颇有水平。岳希明和李实的文章根据592个国定贫困县的分县数据和分户数据,讨论了我国农村扶贫项目的目标瞄准问题,结果显示,2001年国家贫困县的认定在目标瞄准上比1993年有了相当大的改进,中央政府把扶贫资金分配给各省时,目标瞄准的准确度较高,而各省把扶贫资金分配到县时,目标瞄准不够准确。这意味着改善省内的瞄准性可以提高扶贫资金瞄准的整体准确性。范剑勇的文章改变了传统从新古典增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考察地区差距的视角,采用新国际贸易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假设,从产业集聚解释地区差距,用要素流动解释产业集聚。并用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J记I在东部沿海的集中和申西劳动力向沿海的流动造成了制造业在东部沿海的集聚,进而导致沿海与内地经济差异的扩大,加以实证。陈钊等人的文章认为,改革以来,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新古典经济学难以解释,作者从中国的数据中发现离婚率与女性就业率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并用动态战略的家庭分工理论,解释了离婚上升降低了家庭分工效率,导致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本刊新设了“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专栏,由于国内这方面的研究即使不是空白,也缺乏高水平的作品,我们刊载了邓正来先生翻译的罗斯科·庞德的“法律的目的:在法学思想中的发展”一文,该文用准确的语言和严密的逻辑,精辟地剖析了关于社会控制目的的思想如何从古希腊法律思想,经过古罗马和中世纪法律思想以及新教法学一神学家和西班牙法学一神学家的论辩,而发展成近现代的法律思想,并对其在17、18、19、20世纪发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读来如亲历数千年法律思想史的发展,如玲听先贤们博大精深的奇思妙论,的确是一种莫大的愉悦和享受,不愧为法律哲学的经典之作。值得国内学者认真研读。本期“学术专论”发表的五篇文章和“学术书评”发表的两篇评论,都是很值得一读的文章。这里只能简评其中的几篇。例如,刘烨的文章以信仰重塑和组织重建为中J$探讨了中国近代的国家建设,说明了知识分子在其中的作用。钱雪梅的文章与当前有关伊斯兰复兴两大主流理论(即亨廷顿等的文明冲突论和吉登斯等的拒斥现代化和全球化观)不同,从伊斯兰教所具有的内在自我变革和调节机制出发,来解释伊斯兰复兴。陈彩虹的文章从两个方面评论了西美尔的《货币哲学》,一方面揭示了金钱如何从纯粹绝对的手段变成了终极的目的,成了世界的“世俗之神”另一方面,指出了金钱虽然使人们获得了自由,但这种自由只是停留在货币形式上,是一种消极、空洞的自由,进而说明了西美尔货币哲学的形而上和超历史的特征和悲情主义性质。马永翔的文章评论了马赫的《感觉的分析》和哈耶克的《感觉的秩序》,说明了哈耶克关于人的j$智问题的思考源自于马赫的启迪和对马赫的超越,并通过对前人评论的评论指出,哈耶克放弃了马赫具有还原主义倾向的感觉要素一元论,而继承了他的“关系”观念,并明确指出,在(反)实证主义和本体论的语言框架内讨论哈耶克的基本论题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