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大学韦恩·莫里森教授的《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法律出版社)是继其《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之后第二本被翻译为中文的作品。该书叙述了犯罪学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理论发展轨迹,作者开篇叙述时代情绪———迷惑、自我怀疑和矛盾,展现了本书写作的背景,之后用现代性兴起和高涨的中心主题来叙述犯罪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从古典犯罪学到实证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力图将犯罪学理论置于一个不同的社会、政治构架之内和叙述之中。犯罪学理论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变得十分复杂,产生了各种理论,如差异交往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心理分析论、存在主义理论、左派理想主义等等,每种理论结构上都保持了逻辑上的一致,因此,融合这些理论并建立一个独立的一般性理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些理论都建立了自己的世界观。作者广泛涉猎了哲学、社会学、法学、生物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成果,从不同的视角来审视犯罪学理论,博采众家之长,开创了一种独特的犯罪学理论,即在存在主义的基础上去寻找现代性和后现代主义中涉及的犯罪发生过程。作者坦言,自己的这一理论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构成现代性的时间限制和界限到底在何处?我们是否真的可以用后现代主义来表示一个带来变革的时代?),也是诸多视角中的一个,还有待完善。犯罪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但是犯罪却离我们并不遥远,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并不仅仅是潜在的犯罪受害者,甚至可能就是潜在的犯罪人。作者不仅系统地叙述了犯罪学理论的发展过程,并且指出,犯罪的一般理论必须是社会秩序的一般理论。犯罪就是在现代生活体系中,那些缺乏生产资本(经济资本、政治资本、文化资本)的个人在明显地不具备权力和控制的时候行使权力和控制。犯罪学就要帮助理解影响这些问题的条件和因素,从而帮助发现那些发展和加强人类相互作用和团结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作者在书中描述了西方现实,关注了女性和下层阶级的发展,认为在现代性背景下的城市市民社会良好的经济状况和信仰公正社会的象征价值都有赖于市民社会的安定,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宽容政策,而不是排除和遏制政策。犯罪学理论要把自己作为提供一般社会形式的资料,给予直接的关注。使“理论犯罪学”同时成为一种“现实犯罪学”。这正是本书的学术价值。莫里森教授的著作向我们展示了西方犯罪学的前沿学术成果,同时告诉中国读者,犯罪学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学术争论,更应该有深刻的现实关怀。相信《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的翻译,必将开阔我国犯罪学研究的视野,帮助犯罪学的研究提升一个层次。作者韦恩·莫里森教授,伦敦大学法学对外项目主任,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主要作品有:《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犯罪学、文明与世界新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