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离婚叫做“打离婚”,其含义有二:一是双方不打不会离婚,离婚是双方打的结局;二是既然离婚,就得撕破脸皮,不能藉断丝连,在家产的分割等问题上,就得“打”,毫不让步。这种观念太原始、太落后,是文化素质很差的表现。当今人们的文化程序都很高,法律知识水平也不低,所谓“打离婚”已经逐渐被协议离婚所代替。往日那种“不能成为夫妻,就是仇敌”的观念,已经逐渐被“不能成为夫妻,可以成为朋友、成为同志”所代替。人到了一定年龄,婚姻总是便不可避免地摆在面前。与婚姻有关的许多法律总是人们应当了解的常识。本书详细地解答了结婚、离婚、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婚姻家庭法律的实际问题。这本书一定会成为关心婚姻问题的读者所喜爱的普法书籍,也将会为人们处理婚姻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