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近代法治国家的检察制度自欧洲大陆创设以来,逐步发展为各国司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然而,关于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角色定位的争论,无论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官一般定位于“客观独立的司法官暑”,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官一般定位刊政府的公诉律师",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检察制度则以《法律监督》为其特色。尽管各国检察制度存在着差异,但是作为共性,检察官的基本职能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这也体现在了联合国的有关文件中。如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中,确认的检察官的作用和职责主要有: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起诉犯罪,监督调查的合法性,监督法院判决的执行和对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的调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检察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化,司法制度的改革日益受到关注。我以为,关于司法制度改革中检察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难点。说它"难",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检察制度与审判制度和警察制度相比,在世界各国的差异性较大,所谓"“参照系”是多元的;二是检察制度是与宪政密切关联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关系到国体、政体的具体实现形式。各国的政体模式、法律制度和国情是千差万别的,而一种法律制度的创设并有效发挥其功能,不是简单移植就能够实现的。在检察制度的研究中,有个别学者只是以国外的某种政体模式和司法制度为前提,作为论述的依据和比较研究的圭臬,得出的结论未免失之偏颇;三是我国检察制度在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基础上结合了我国的具体国情,不断发展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我国的宪政体制是比较吻合的。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则需要在检察基础理论方面,以现代法治的理念为核心,把检察制度在宪法上的定位与具体部门法中的检察职能统一和协调起来。这些因素的综合,使得要立足于现代法治理念和我国宪政体制推进检察制度改革成为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这部著作正是关于这一课题的有益尝试,正如书名所表达的三个核心概念:理念、制度、改革。书分六个部分,特点鲜明。为实践而研究理论是这部著作最显著的特点。在作者从事检察工作的20年中,对理论学习和研究的追求从未间断,著述颇丰,成果迭出。这对一名从事同法实践工作的检察官来说,没有一种强烈的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理论探索的精神是难以办到的。为了系统地学习和研究,他不顾工作繁忙,于1997年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并提前以优秀论文的答辩评价获得博士学位,而后,又顺利完成在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工作。作者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始终把关注检察实际问题的解决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从研究题目的选择到理论方法的采纳,从逻辑出发点的确定,到价值判断的根据,无一不是从我国检察实际出发而做出的。他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实际地解决问题,实质性地推进中国的法治"。从这部40多万字的著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他所有的学术成果中,都是紧紧围绕司法实际和检察工作进行选题,即使是在学术性要求很高的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报告的选题上,他也仍然是如此。这种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热爱和对理论的执著追求精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一个人写几篇文章并不难,难的是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习惯,甚至把研究和思考问题作为工作和生活的主要方式,这才是艰难的。在作者理论研究的道路上,深深地刻下了从实际出发并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刻苦学习的足迹。正如作者在《新中国检察理论研究回阵》中提出的:"检察理论研究要始终坚持并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检察制度建设及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形成对这些实践有益的理论,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探索其存续和发展的规律。如果脱离实践研究理论,不仅不能正确指导检察实践,反而有害于检察实践。因此,检察理论研究要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道路,才能获得对实践有现实和长远指导意义的成果。内容丰富,多有创见,这是本书的又一特点。本书以理念、制度与改革为主线,涉及了检察理论研究的主要方面,从宏观的检察理念到制度层面的改革,从检察基础理论到检察制度包含的具体内容,从外国检察制度研究评述到我国检察制度的实践等,涵盖了检察理论与制度的主要方面。作者秉承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理念,在检察理论研究的学理层面上不断地开掘,丰富了检察理论的人文底蕴和精神素养。对检察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具有创见性的观点。例如作者在80年代末提出的“职务犯罪”和“职务犯罪监督”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在检察理论研究中是具有开创性和基础性的,奠定了检察官对于职务犯罪具有侦查权的理论基础,如今"职务犯罪"这一概念已被法学界普遍接受并使用。作者研究思路上的全局性、开放性和“多路径”性,显示了方法论上的突出特点。作者视野开阔。在研究检察理论过程中,他并没有简单地圃于检察制度以及刑事法律制度本身,做基于现有法律规定的注释法学研究,而是把检察制度放在中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全局中思考,放在"检审并立"、"一府两院"的宪政体制中研究,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进行深入地理性思辨和剖析。而且,总能根据研究题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研究方法,但是"多路径"的研究进路却是其不变的基本追求,每遇研究题目,都能从部门法学、法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以及比较法学的角度切入,体现了作者扎实而深厚的理论素养和研究问题的能力。作者是一位富有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也是一位颇为重视理论追求和具有较好理论素养的学者。我作为作者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指导老师,为他在理论研究上取得的成就感到由衷的欣慰。这部著作反映了作者从事检察工作20年以来各个阶段的主要成果。20年的检察官生涯,不仅意味着20年艰辛具体的检察实践工作,而且伴随着作者在检察理论领域里勤奋耕耘、孜孜以求的思索,表现着致力于逐步发展、完善我国检察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宏愿和j$力。实现法治是伟大的目标和长远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需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但更需要理性和踏实的作风。我希望并相信作者能够永远保持这种学风和作风,坚定不移地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之路,为人民做出新的贡献。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对宏观问题的思考和建议。第二、三、四、五、六、部门是就检察实务中的逮捕、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监督、公诉和检察官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改革建议。每一个部分的内容都很丰富,也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