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一词现时多理解为民族乐器或民族器乐,其实按照广义的意思应该是“民族化的音乐”,当然包括民族声乐和民族器乐。那末什么是民族音乐呢?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各个民族的音乐,都各有特色,风格迥然不同。要想给“中国民乐”下一个全面完整的定义,找出共性所在,实在不是易事。权威性的定论且留待学者专家们去争议、研究吧,一般民乐爱好者大可以暂时不去理会它的定义概念,而只管凭着自己的感觉去领受,去鉴赏。现阶段,能使各民族同胞,海内外华人产生共鸣,并加以认同的音乐,就是大中华范畴的民族音乐。中华民族音乐的源头在古代文化,她的基础则遍布各民族及各地民间。如果说强劲激烈的节奏从来是非洲音乐的骨架;纯厚丰润的和声曾经是欧美音乐的血肉;那末,优美动听的旋律就是中国传统音乐的灵魂。时代在变,人们的审美观念和情趣也在变。变到哪里去?世界范围出现了“序列音乐”“无调性音乐”;有些人在作着“前卫”、“超常”的探索尝试,无论成功与否,这都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应该承认,大多数中国人的耳朵,仍然还是一付“旋律的耳朵”。著名作曲家何占豪先生主张,旋律应该是中国民族音乐的主体,就连世界级的大作曲家谭盾也写过《看戏》、《听妈妈讲故事》这样的钢琴小品,湖南花鼓戏的音调清晰可辨,可见他也不是排斥旋律的。让中国人的耳朵接受“音柱”“音块”和无序串连堆砌的音响,不是说不可能,至少还不是时候,这需要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中国的民族音乐和西洋古典音乐在曲式构成和创作手法上,也有一些相通之处。先说“和声”,民族乐器中弹拨类如琵琶三弦古筝,吹管类如笙等,都能单独奏出和声,但是体系不同,没有三度叠置的和弦,常用的是四度并进。再说“变奏”,江南丝竹音乐的旋律重复时加花,就类似变奏。还有“复调”,由于它强调独立的旋律,比起“和声”来,更适合表现民族风格特色,所以“对位法”在民族器乐曲创作中被广泛运用。“弹唱”,顾名思义是弹和唱的结合,可以自弹自唱边弹边唱,也可以你弹他唱。其实,弹唱的形式早已普遍存在,江苏苏州的评弹是弹唱,新疆哈萨克族的冬不拉,东北朝鲜族的伽倻琴都可以用来弹唱。流行音乐中有吉它或键盘乐器弹唱。古典诗词钢琴弹唱,是一种新的尝试,这也许不像是学院派教材中的声乐曲和钢琴曲,它提倡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也能感染他人,既传播推广了中国古典诗词文化,又能从中获得自我修养。有兴趣者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