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十年代初到校任教后,学校领导明确提出要我们在商法教学与研究上多下功夫。这是学校下达的任务,也是我学习和研究商法入门的宝贵机会。一起步最先碰到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商法,这中间我走过不少弯路,来来回回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反复,逐渐对这一问题有了一点粗浅的认识。而什么是商法又直接关系到商法的性质、对象、价值、原则、特征、范围的界定。并且对什么是商法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同时代的商法有不同的界定。例如,对什么是近代商法和什么是现代商法,回答就是截然不同的。我们要想尽快摆脱近代商法的思维,就必须准确回答什么是现代商法。最近,我的学生要将我过去发表的作品结集出版,如何选、选哪些作品显然很重要。面对正在蓬勃兴起的学习、研究商法的热潮,选择一些我曾经徘徊、困惑、反复过的“什么是商法”的粗浅体会文章发表,可以为使我与众多热心于学习和研究商法的同志们、朋友们,进一步思考和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一个靶子,发挥其抛砖引玉的功效。通过众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潜心研究,一定能把商法的理论与实践推向一个更高、更新的境界,使商法的学习和研究呈现出欣欣向荣、繁花似锦的局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商法应有的作用。我企盼着这种繁荣尽早到来。徐学鹿2m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