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村,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生于1940年11月,四川省江安县人。196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曾在四川省公安司法机关工作,1979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曾任《现代法学》主编,副校长。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著述有《刑事诉讼法学》、《律师法》、《侦查辩证法》、《法庭演说艺术》、《国家赔偿法实施程序研究》、《21世纪中国刑事程序改革研究》等30余种。著述中有4项获省部一等奖,1项获国家级二等奖。所指导的博士论文有两篇分获2001年、2003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