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的作品,《汉书·艺文志》说有二十五篇。《楚辞章句》所载篇目也为二十五,而以《招魂》一篇归之于宋玉所作。后世学者一般认为,《招魂》是屈原的作品,而《远游》、《卜居》、《渔父》则不是屈原所作。屈原楚辞体创作的杰出继承者是宋玉。《楚辞章句》所载他的作品除《招魂》外仅《九辩》一篇。本书节录其部分章节。本书所选《离骚》、《天问》、《招魂》、《九辩》等篇幅较长的诗章是节录其菁华。为了让读者对全文有较完整的理解,根据作品的不同特点,在删节处分别加上内容提要或例释简介,以便读者在掌握重点的同时衔接前后、了解全貌。《九章》中,有五篇是全文选注的,其余四篇简介或节译。各篇选文的前面都有提示,段、篇的后面有简要的小结或说明。注释力求明确、具体。学术界有不同见解的,除个别有必要列举者外,一般只取一说。部分作品之后,附有一些参考材料,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开阔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