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1 新途径和全球途径的概念
1.2 新途径指令中的标准构成
1.3 新途径指令的采用
1.4 新途径指令的转换
1.5 新途径指令
2.新途径指令的范围
2.1 遵循指令的产品
2.2 新途径指令的同时应用
2.2.1 新途径指令
2.2.2 新途径指令与一般产品安全指令
2.2.3 新途径指令和产品责任指令
2.3 产品投放市场与投入使用
2.3.1 投放市场
2.3.2 投入使用
2.4 过渡期
3.责任
3.1 制造者
3.1.1 新途径指令
3.1.2 产品责任与一般产品安全性指令
3.2 授权代表
3.3 进口商或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人
3.4 分销商
3.5 装配者和安装者
3.6 使用者(雇主)
3.7 产品责任
4.符合指令
4.1 基本要求
4.2 协调标准
4.3 符合性假定
4.4 符合性假定的撤销
4.5 协调标准的修订
5.合格评定程序
5.1 模式
5.2 质量体系标准的应用
5.3 技术文件
5.4 EC合格声明
6.通报机构
6.1 通报的原则
6.2 通报程序和通报的撤销
6.2.1 通报程序
6.2.2 通报的撤销
6.3 通报机构的一般责任
6.4 通报机构与合格评定
6.5 通报机构与分包
6.6 协调与合作
7.CE标志
7.1 CE标志的原则
7.2 标注CE标志的产品
7.3 CE标志的标注
7.4 CE标志与其他标识
8.市场监督
8.1 市场监督的原则
8.2 市场监督活动
8.2.1 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监控
8.2.2 纠正措施
8.2.3 补充活动
8.3 安全措施条款程序
……
9 新途径的对外影响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