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卷共收法学学科词目5933条。选收范围包括名词术语、学说学派、人物、组织、著作等。 二、本卷按法理学、立法学、宪法法 、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婚姻法学、劳动法学、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国际法等大类编排。 三、本卷相关学科交叉条目,按词目的主要方面, 由一个学科选收,其他学科只收词目,并注释“释文某某页” 四、本卷所收词目,凡一词多义的,用123等分列义项。 五、本卷词目一词数名或一词多译者,以常见者为正条,习见的别称、异译条为参见条。参见条不作诠释,参见条或需参风其他条目的,凡不在同页的,酌注明正条或他条页码。 六、历年纪年,中国古代部分一般用旧纪年;近现代部分一般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加注旧纪年。外国部分一般用公元纪年。七、外国人名采用较通行的译名。一些译音虽有出入但至今仍习用的,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沿用。收作专条的外国人名,除朝鲜、韩国、日本、越南等国人外,一般按名从主人的原则附注外文或拉丁字母对音。释文中提及的外国人名,如本卷中未收专条的则其后酌夹注外文及生卒年,已收专条的不注。 八、本卷所用法律、法规等资料限于2003年10月之前。 九、本卷前面刊有分类词目录、书末附词目笔画索引,以提供读者多种检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