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加强对高职高专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我司组织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高职高专教育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将《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是按照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的基本培养要求,并在总结10年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该《基本要求》以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为目标,突出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针对目前高职高专学生入学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统一要求、分级指导的原则。《基本要求》是学生学习英语课程应达到的合格要求,是各类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制订英语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材的重要依据,是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英语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