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重点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标志。“博学·法学系列”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著名法学家和学科带头人领衔主编,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南昌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上海大学、等政法院校选派的资深教授、副教授联袂参编,作者权威,阵容强大。在内容和体例上,既注重保留传统教材的精华,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是一套面向21世纪、反映我国当今法学教育最新状况的高品质法学教材。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科指导委员会法学组召集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起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曾荣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等奖励。专著《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主编或合著《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民法》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民法教程》获司法?坎考队判憬滩慕保睹穹ㄐ侣邸罚ㄉ稀⑾拢┗癖本┦懈咝5诙煺苎缁峥蒲е星嗄暧判愠晒薄⒏叩妊3霭嫔缪踝ㄖ判憬保睹穹āで秩ㄐ形ā坊癖本┦械谌煺苎缁峥蒲в判愠晒冉薄⒌谌炱胀ǜ咝S判憬滩慕薄?杨立新,男,1952年生,吉林通化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98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民法专业班获法学硕士学位。曾长期在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历任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委会委员。专著有《侵权损害赔偿》、《侵权特别法通论》、《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第l-7卷)、《民商法判解研究》(第1-10辑)、《合同法总则》等;主编与合著有《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1一H3册)、《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法》等。张新宝,男,1961年生,湖北公安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杂志社副主编,曾任《法学研究》杂志社编审(研究员)、社长。198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1-1993年赴美国锡拉秋兹大学(雪城大学)进修美国侵权行为法,1997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荣获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专著有《中国侵权行为法》(荣获第二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专著类最高奖)、《名誉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等;主编、合著与译著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卷)、《人权与科学技术发展》等。本书对我国民法学的体系作了全新的构建。全书分为六编,依次是总论、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对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各项制度均作了系统、深入的阐发,并力求创新。合同法部分体系完整、逻辑清晰,并妥善处理了与债法总论的结构关系。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在理论、观点上均有重大突破。在一些传统理论方面本书也有创新,如缔约过失的位置、代理制度的内容等。本书还参照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立法例,发展了我国某些民法制度特别是物权法、合同法、权利能力等方面的理论,回应了时代的命题。与同类书相比,本书无论在体系、篇幅和深度上均可代表我国民法学研究和教学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