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依据有关县志、官绅笔记和回忆录,辅以《聊斋志异》片断场景,不仅真实地反映了清初山东社会状况,而且生动地再现了当时民众的生活风貌,特别是深刻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悲剧命运。这本书讲述的事情发生在14世纪,主要是1668-1672年间;地点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小角落,山东省一个叫做郯城的县。所聚焦的是当时当地非知识精英阶层的老百姓:农民;田间佣工,以及他们的妻子,这些人在困难的时候得不到社会的帮助,也没有强有力的家族组织的支持。我从四个小而具有冲突的事件上去考察他们:第一,土地耕作和税收;第二,寡妇保护她的孩子和遗产的努力;第三,地方恩怨而带来的暴力;第四,王氏妇人的决定,她不愿意面对一个不可接受的现状而逃离她在郯城的家和她的丈夫。把这些说成是“小事”是因为相对于整个历史背景而言,而对于那些实际身在其中失来说,这些事绝对是非常重要的。我有意要使这个故事既有乡村属性又有地方色彩,因为有关现代中国农村的文献记录的并不是单个地方的事,而是发生在一大片地域上和跨越一长段时间的事,这就使个人的故事几乎不可避免地有支离破碎的问题。地方研究一般不重视农村,而是把重点放在出名的地区:例如,有多少才子佳人出生在那里,或者那里曾发生过一场毁灭性的暴动,那里的经济条件多样和优越,社会结构具有复杂的历史渊源。然而,郯城没有任何可出名的事情。它在17世纪没有出过什么杰出人物,有关它的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数据匮乏,遭遇灾情不断的人民并没有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