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西方诗歌创作史上,诗都有一个内容被赋予形式的过程。人的追求自由的本能要求打破形式的羁绊,艺术的自主性要求诗人必须遵循特定艺术的形式,使诗一直在对形式的“破”与“立”的矛盾中运动,使诗最终成为“文质彬彬”式的内容与形式的混合体成为理想。然而实现这个理想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优秀的形式都有一个产生、繁荣、萧条的过程。文言类古代汉诗的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定型和准定型的诗、词和曲。准定型的古体诗平仄、句数不定,形体大致确定,代表诗体有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和杂言古诗;定型体的近体诗的平仄、句数一定,形体完全确定,代表诗体有四句的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八句的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十句以上的五言排律,还有少量的六言绝句、七言排律等诗体。不管这些形式多么完备,最后都会受到诗人的厌倦和新兴诗体的挑战。虽然从元代起就在民间出现了与古典格律诗体不同的散曲,内容更大众化,一些民间语言成为诗家语,但是诗的形体,特别是以音乐美为代表的格律形式并无多少改变。元明清时代的正统诗坛的诗体变化并不大。到了晚清,一些诗人已经忍无可忍,不仅出现了“汉魏六朝诗派”、“晚唐诗派”、“宋诗运动”的支流“同光体”等想以古救新的诗体改良运动,还出现了黄遵宪、梁启超、谭嗣同、夏曾佑等人的“诗界革命”,倡导写既要有古人风格,也要有新意境、新诗句的汉诗,一些口语及外来音译新名词也可以入诗,可是汉诗形体并未有大的破坏,实质上只是改良汉诗。真正的诗界革命是继之而起的“新诗运动”。白话类汉诗虽然也有准定型诗体,如民歌、儿歌和如十四行诗的欧化诗,但近百年流行的新诗大都是非定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