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企业理论以成熟企业为背景,以“投资者”为逻辑起点和研究焦点,在本质上是“资本家的企业理论”。与之不同,本书认为企业并不是天然物,而是企业家为了对自己特殊的人力资本进行间接定价而创造的一种特殊组织,因此企业家及其创业活动才是企业及其各种契约关系发生发展的天然起点。鉴于此,作者尝试着从企业家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本质,并力图逻辑一贯地揭示企业的各种契约和组织关系形成与演变的一些规律。在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框架中,作者构建了一个企业家的融资契约模型并证明权益类资本而不是银行借款才应该是企业家首先所需要的。当然,企业家将根据自己的禀赋条件选择恰当的融资契约安排,而且各种契约权利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补和替代关系。在此基础上,本书还进一步证明了规范的治理制度的建设和职业经理化不但有利于企业家获得外部融资,而且还有利于保证创业成功之后企业家自己的长远利益。因为随着企业家成功地将企业家人力资本物化在企业之中,企业家也就转变为一个普通股东。也正是在此时,企业不再是单纯的物质资产,而是融入了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有机体;包括企业家在内的股东也才真正获得了某种所谓的“资本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