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情人这一概念应该包含三个要素:一、必须有感情的付出。二、有性关系(或至少有亲密关系如拥抱接吻)。三、较为持久的关系。“情人”这一角色,在西方,似乎并不等同于罪恶,但在中国,尤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女性而言,这是一种“非常态”的角色,它常常“放荡”、“淫乱”相提并论,简直可称为“变态”。在台湾的两性世界中,“情人”从传统的“变态”几乎要成为了都市男女之间司空见惯的常态,“婚姻恐惧症”在台湾如同幽灵般四处游荡,“十八年来在爱情大街闲逛,我不免有所感慨:有灵气的爱情少了,刻骨铭心的婚姻寥若晨星,愿意共负一轭努力建立现实或精神层次堡垒的情偶也不多见了。这情爱国度仿佛正经历一场瘟疫,红男绿女在黑街暗巷晃荡……”,年轻的台湾女作家感慨不已。十七世纪英国玄学诗人约翰顿,把恋人之间的关系比作围绕着一个定点的圆规的双脚,大加赞颂。这一情爱妙喻流传甚久,而今台湾女子却对其大唱反调,夏宇写道:“人们认为那种围绕着一个定点而存在的事实是好的,关于坚贞等等美德。而我不准备同意,如果我像一支圆规,只是因为我必须那样,我只好那样,那只是一种情况……它无关于美德。你知道,也许很久,也许不久,它也终将亡散和逸失,如果那关于爱情……原来就是这么容易,也容许这么容易,单纯得像一种牙痛,拔掉它,也许就痊愈了。”拔牙是一个小小的手术,只要拔得干净利落,并无后遗症;开始也许会有空洞的失落,但无伤大雅。都市社会提供的性知识和营养条件使台湾女人的性早熟,都市的压力和风习让台湾女人日渐认同晚婚。早熟与婚龄的推迟,使更多未婚女子成为“情人”的后备军,而不婚或离婚的独居女子的增加更加壮大了“情人”的阵容。后备军的人数的扩容只是造就了情人队伍壮大的潜在可能性,蔚为风潮当然还需要配合观念上的改变,也就是说,要冲破“情人”的禁忌,必须有对“婚外恋”“婚外性”的宽容和肯定,甚至对女人追求“婚外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