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书以农业各学科知识体系为基础设卷。卷由条目组成。二、条目按题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第一字同音时,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的声调顺序排列;第一字同音同调时,按笔画多少顺序排列;同音同调且笔画相同时,按起笔的笔形(横)、(竖)、(撇)(点)、(折)的顺序排列;同音同调同笔同起笔笔形时按第二字的音、调顺序排列,余类推。条题由拉丁字母、俄文字母、希腊字母或数码开头的,排在末尾。三、绝大多数条题后附有对应的英文。 四、各卷正文前设本卷条目的分类目录,供读者了解内容全貌或查阅一个分支或一个大主题的有关条目之用。为了保持学科或分支学科体系的完整并便于检索,有些条目可能在几个分类标题下出现。五、有些条目的释文后附有参考书目,供读者选读。六、一个条目的内容涉及到其他条目,需由其他条目释文补充的,采用“参见”方式。所参见的条题在本释文中出现的,用黑体字排印。所参见条题未在本条释文中出现的,另加“见”字标出。七、条目释文中出现的外国人名、地名、外国组织机构名,一般用汉语译名,后附原文。八、一部分条目在释文中配有必要的插图。彩色图片按内容分类编成若干帖插页,顺序插入卷中。九、正文书眉标明双码页第一个条目及单码页最后一个条目第一字的汉语拼音和汉字。 十、各卷正文后均附有该卷全部条目的汉字笔画索引、外文索引和内容索引。十一、本书所用科学技术名词以各学科有关部门审定的为准,未经审定或尚未统一的,从习惯。地名以中国地名委员会审定的为准,常见的别名必要时加括号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