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活 动的总称,它已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认可。社区矫正的内容包括对刑 事犯罪当事人的监管、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以及对他们的服务。目前,我国北京、上海 、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已开始了社区矫正的试点,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国家司法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指出:“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有关社区矫正方面的立法工作,为改 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而借鉴国(境)外社区矫正立法的成 功经验,是我们做好社区矫正立法的重要环节。综上所述,以上国家和地区对社区矫正法律规范制定的严密和详尽,可以看出他们对 社区矫正这一刑事执法活动的重视。刑事法律规范的制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 、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的体现,而且有其特定的思想渊源和文化背景。我们对于以上国 家和地区的社区矫正法规不能简单地加以移植,但是借鉴其中的合理成分,领会其立法 的指导思想,对于推动我国和地方社区矫正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大有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