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简单易行,适应性较强,并采用了较科学的评分评级方法,深受基层施行单位的欢迎。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施行该《标准》,对于推动我国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日益增强,原《标准》有一些具体内容已不适应目前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发展需要。为使《标准》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国当前的实际需要,国家体委会同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于1987年初开始,组织进行了对原《标准》的修改工作。《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一、调整了部分锻炼测验项目;二、改变了部分项目的测验方法;三、修订了评分评级标准;四、调整了各项目的基础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