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咏物诗”,是指那种以客观的“物”为描写对象,或细致地刻划它的色彩与形态,或借以抒怀兴感的诗作。世间的花草松竹、鸟兽虫鱼,都有着自己生长、生活的规律。但是那些多愁善感的诗人们,却往往能由自然界里有万物,生发现无限的感慨,这便产生了咏物诗。“物”引发了诗,而诗又通过对“物”作形象的描绘,赋予“物”以美感,诗人还能“困物而兴怀”。因此,没有生活中的万物,便不会有咏物诗;而优秀的咏物诗,又给物以美感和生命。将“物”与“诗”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是诗人们创造性的劳动。咏物诗的描写对象是“物”,难免要对所咏之物作一定的描绘和刻划,求其逼真,这种刻划是为了曲尽物之体态,达到形似的目的。但好的咏物诗总是不停留于形似,而是力求在形似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写出“物”的神韵。所以古人有“取形不如取神”之言。诗人咏物,常常希望能借物表达出自己的理想和志向,或者表明自己对某些事物的看法,这便是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