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建设领域一项新的制度.为了实施这项新制度,迫切需要培训大量的建设监理工作者和监理工程师。为此,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决定邀请一些对这项制度比较了解的高等院校教授和工程监理的专家,這用集体的智慧,编写这本试用教材。根据全国建设监理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和建设部建设监理司的决定,1992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这本试用教材编写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的有: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天津大学、湖南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水电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北京五环监理公司、北京方圆监理公司、《建设监理》编辑部,电力部水电开发司、建设部干部学院。会议认为,本教材的编写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建设监理是属于经济管理的范畴,虽然有些建设监理工作形似技术工作,但实质上是属于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它应着重于从监督管理方面进行阐述。(2)建设监理是作为国家实施的一项新制度而提出来的,因此它不仅要阐述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度,而且要阐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监理行业的管理制度,以及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的机构和监理职能制度。(3)建设监理制度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同时建设监理工作也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因此它要以国家现行法规和国内建设监理工作经验为基础进行阐述。同时也要适当地介绍国际建设监理惯例,以适应“三资”工程建设监理的需要,并便于逐步向国际建设监理惯例靠近。(4)建设监理培训对象主要是建设监理工作者,因此它应从建设监理者工作角度而不是从工程承包单位的工作角度进行阐述。(5)作为建设监理教材之一的《建设监理概论》,其阐述的重点应是建设监理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建设监理工作的目标与基本任务。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操作原理和方法?由相关的其他专门教材加以详细阐述。(6)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是一种科学研究工作,它不像建设监理那样,是一种 直接协调与监督建设者的行为与权益的工作,因此有关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将由专门的教材另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