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昔日的那种夺目的光彩,早已荡然无存了。当人们凭吊这一废墟,回顾圆明园兴与衰的变迁时,有谁又能不为之深思,不为之愤怒,不为之感叹呢?侵略者焚毁圆明园的罪行是罄竹难书的,军阀、官僚、地痞的进一步破坏也是难以用笔墨描述的,但此园之所以遭到彻底毁坏的原因,还在于清朝后期统治者的昏庸和腐败。面对这一片被毁的废墟,每一个爱国的炎黄子孙都会深刻地感到这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都会清醒地意识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落后就会挨打”的历史教训。今天,已经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只有奋发图强,拼搏进取,才能使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永远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中国成立后,圆明园遗址得到了保护。早在建国初期,周恩来总理就指示要保护好圆明园遗址。五十年代中期始,北京市园林局在遗址内开始绿化,种植树木,至六十年代初,基本改变了长期荒芜的景象。多年来,对于圆明园这一重要历史文化遗址的整修,一直存在着三种不同的主张:一种主张全面修复,以此显示中华民族的自尊自信;另一种主张是部分修复,以此作为历史纪念和旅游之地;而更多的人则主张要保存好遗址,稍加修整,以此作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国耻”纪念地。对此,1983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作了明确规定,要“在本世纪内建成圆明园遗址公园”。并在力求保护遗址的原貌基础上,“以木为本,以水为纲”,着手进行山形水系的恢复。1988年,圆明园遗址正式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数年的整修,圆明园遗址公园已正式向社会开放。作为圆明园遗址公园,它应该永远作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是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了解近代中国历史和列强侵华史的庄严肃穆之地。如果把这一重要的遗址,仅仅做为普通的游览地,那是违背中华民族意愿的,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