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用这个词来形容劳伦斯是恰当的,当时的英国社会很注重人的出身、教养,社会上还弥漫着从维多利亚时代以来的清教徒风气,生长在这个时代里的劳伦斯是与众不同的,有史以来的劳伦斯评论第一人——福特·马多克斯·休弗就这样评价他:他是个天才,是“浸透情欲的天才”。D.H.劳伦斯的父亲阿瑟·劳伦斯是一位矿工,他所受的教育仅仅够他艰难地读报纸,而他的典型的生活方式是:在滚滚的炊火前,一边烤早餐腊肉,用面包接着腊肉上滴下来的油,断断续续地读着当天的报纸。母亲莉迪亚则是一位经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读了很多书和诗歌,崇尚思想,喜欢和有教养的男人讨论宗教以及哲学、政治等问题。这样的一个家庭是十分不和谐的,父亲喜欢和矿工们去喝上几盅,喜欢纵欲享乐;母亲却一生戒酒,古板拘谨。D.H.劳伦斯生活在家庭的飘摇之中,他所记得的是家门外的沃克街上白腊树的树枝在大风的呼啸中发出尖叫声,与家里母亲的尖声争吵、父亲的雄壮的男人声音和咒骂声混合在一起。在这样的家庭中,他身体孱弱,敏感,富观察力,记忆力极佳,同时——为母爱所控制着。《儿子与情人》中有他童年、少年生活的影子,书中的母亲成功地阻碍了儿子与米丽安姑娘的爱情,并为自己“胜利了”而额手称庆。在这里,如果儿子摆脱不了恋母情结,他就无法真正地恋爱。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则因公然违背了时代风气而遭禁数年,直到不久之前,人们才认识到该书的价值,并把它翻译成多种文字、拍成电影广泛流传。 劳伦斯的书语言优美,气势恢宏,但除了《虹》在末尾勾勒出一幅彩虹似的带着希望的远景以外,其余的书都显得色调暗淡,冷漠,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劳伦斯式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