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古代官制,首先要明了官和官制的概念。所谓官,作为一个整体,有两方面的意思。其一是说权力所在之处,也就是官府。这是官字的本义。由本义引申为“管”,又引申为官员;可见,古代官字的范畴要比今天官字的范畴广,包括官员和官府两方面的内容。其二是说服务于君主。《说文解字》上解释:“官,吏事君也。”这个解释概括了官的性质,即位于君主之下,替君主办事的人。对于官制的概念,目前有不同解释。一种解释,官制是历朝君主设官建署的制度;另一种解释,官制还应包括官员的选拔、任免、调动、考课、奖惩、退休等内容。实际上,设官建署与官员的管理制度在古代有着明显的界线,二十四史中《百官公卿表》、《百官志》、《官氏志》、《职官志》都讲的是前者,而《选举志》才讲的是后者。本书所使用的官制概念属前一种解释,是指历朝设官建署的制度,也就是君主支配下的古代国家政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