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编辑、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49—1989)》出版后,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学校、研究机构以及广大群众的欢迎,为他们了解、掌握和运用教育法规起到良好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全社会依法治教,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也为了保持这一工作的连续性,我们组织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9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90—199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49—1989)》的续编,它汇集了从1990年至1995年底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教育法规、法规性文件,并补充了1989年发布的部分法规性文件。在编排上,基本沿袭《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49~1989)》的体例。由于近几年教育立法步伐的加快及全党全社会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颁行了涉及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的法律和法规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故增设了“综合”一大类,其他依然分为17个大类,按其不同层次和发布的时间,依次排列。同时,本汇编还特别收录了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