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断:1.论辩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论辩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人类社会之外不存在所谓论辩,比如,动物之间便无所谓论辩,因为动物没有使论辩赖以展开的思维和语言。论辩同时又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论辩存在着。可以说,自从人类社会出现的时候开始,论辩就随之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要思考争辩的问题也就会越多,论辩也就随之而发展;并且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论辩就永远不会消亡。人类社会的历史有多长,论辩的历史就会有多久。所以如此,这是因为,论辩是不同思想观点之间的语言交锋,而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总不可能绝对划一,难免存在着差异性,存在着正确与错误的区别,这样论辩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从主观方面来说,每个人由于个人出身、知识修养、立场观点以及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和方法的不同,这样对客观事物所产生的认识也就不可能完全相同。比如,有位心理学家曾做过这么一则实验:一天,他拿着一张画了个圆圈的白纸来到幼儿园,问小朋友:“你们看看这是什么?”他举起了手中的带圈的白纸。小朋友们七嘴八舌地说:“这是乒乓球。”“这是大烧饼。”“这是大鸡蛋。”“这是红太阳。”…他又来到小学校,他又向小学生们提出了这个问题,小学生们举着手,依次有序地说:“这是拼音字母O。”“这是阿拉伯数字零。”“这是一个圆圈。”在大学里他得到了最标准的回答:“这只是一条曲率处处相等的封闭曲线——圆。”后来他到了某机关,竟然没有得到答案。他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后,工作人员将这幅图传阅了一遍,然后面面相观,一个人郑重地告诉他:“等我们研究以后,再答复你。”对同样这么一个圆圈,不同的认识个体所得出的结论便大不相同。从客观方面来说,由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事物的本质又总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的背后,这就给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带来一定的困难。比如,古希腊著名的智者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曾来到雅典,和柏里克勒在一起住了很久,据说他们两人有一次曾经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辩论,究竟是标枪,还是掷标枪的人,还是主持竞技的人,要对一个被标枪刺死的人负责。事物看起来并不复杂:竞技场上一个人被标枪刺死了,但是在标枪、掷标枪者、竞技的主持者以及死者之间实际上却存在着一种错综复杂的联系,因而引发了一场关于法律责任问题的论辩。又比如,某部门将查获的230千克价值200多万美金的走私犀牛角焚毁,这种行为能否达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针对这一问题在上海市第三届大学生辩论赛上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辩:正方:我们说焚毁走私犀牛角是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因为,一、焚毁是继没收后又一次对走私者巨大的威慑和有效的打击;二、焚毁是国家以其勿庸置疑的态度和破釜沉舟的决心否定了犀牛角合法市场存在的可能性;三、焚毁也是最大限度内唤起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使所有的人知道市场的非法性,让我们共同关心共同保护犀牛和它们的角,共同打击、惩治走私和非法市场。所以焚毁走私犀牛角是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