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汇辑周作人自光绪戊戌(1898)至文革开始(1966)六十八年间所作文章,按主题分类,编为十卷,全称《周作人文类编》。 二、十卷共收文二千九百五十四篇,包括: 1.周氏自编文集二十八种(书目附后)所收文约一千二百篇(重复收入者以一篇计); 2.周氏已编成未及出版的《木片集》和《饭后随笔》所收文四百馀篇; 3.集外文和未刊稿一千三百馀篇。 三、各卷均以所收篇名之一作为书名,十卷书名及分类主题范围如下: 1.《中国气味》(思想·社会·时事) 2.《千百年眼》(国史·国粹·国民) 3.《本色》 (文学·文章·文化) 4.《人与虫》 (自然·科教·文明) 5.《上下身》 (性学·儿童·妇女) 6.《花煞》 (乡土·民俗·鬼神) 7.《日本管窥》 (日本·日文·日人) 8.《希腊之馀光》 (希腊·西洋·翻译) 9.《夜读的境界》 (生活·写作·语文) 10.《八十心情》 (自叙·怀人·记事) 四、每卷按文章内容分为若干辑,每辑分若干组,详见各该卷前的“本卷说明”。同一组的文章,依写作(发表)时间先后排列。属于补充、续说、改写性质的文字,则作为附文,直接排于有关文章之后。 五、所收文章,除了文学性的散文随笔外,还包括学术文、序跋文、演讲辞、应用文、儿童文学作品等,但以单篇文章为限。整本的专著不收。公务性质的文字和讲辞也不收。书信、日记凡曾入文集公开发表,及虽未发表而特具文学或史料价值者,亦予收入。 六、翻译作品只收单篇散文,小说、戏剧等不收,整本的散文译作(如《枕草子》《如梦记》等)亦不收。 七、文章均保持完整,绝不割裂删节;间有涉及其他主题,或成段转引别篇文字者,皆加脚注或编者按语说明。唯有《我的杂学》《十堂笔谈》等几篇,因属综述性质,本来分有章节,则将其各节视为独立的各篇,分别编入有关各卷,原章节无题目者并酌加标题,以符“类编”之义。 八、每篇文章,均注明最初发表于何时何处(报纸注明年、月、日,期刊注明年、月、期数,图书注明初版年份、出版者)及所用署名,未曾发表者注明为未刊稿,集外文注明“未收入自编文集”,集内文分别注明收入何集。 九、文末原来注明了写作时间地点的,一仍其旧;附记、补记等,也一仍其旧;其未注明者从阙。 十、文章均尽可能作了校勘,校记以尾注形式排在各篇后面。据不同版本(包括报纸、期刊)对校所改正的错字不出校记。无别本可校,及引文一时无从觅得原书,由编者校改之处,则一律注明原刊(原稿)作某某,今改作某某,以明责任。 十一、作者原注,本来著于文中者,除译文《希腊神话诸神世系》一篇情况特殊外,一律移作尾注,仍标明为作者(译者)原注,以示区别。 十二、周氏文章中引文极多,为使读时醒目,已将较为长段的引文用另种字体排印,与此有关的分段、标点因此略有变通,特此说明。 十三、类编十卷,均可单行,故卷前一律赘以“弁言”和“全编凡例”,非敢故为重复。 十四、编辑工作,历时十载,补遗辑佚,力求其全,唯能力有限,犹恐漏阙,恳求海内外同志继续提供,以便再版时加入,裨能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