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曲学大辞典》共收词目九千六百七十余条,内容涵盖中国戏曲、散曲、曲艺、民间小曲等与曲学有关的诸领域。二、词目按曲学、曲源、曲种、曲家、曲派、曲目、曲集、曲律、曲伎、曲论等分类编排。所分类别,多从内容考虑,不一定有严格界限。有些门类条目过多,则再设若干分类。三、各类词条,凡有时序可循者,按时间先后排列;无时序关系者,按一定的逻辑关系排列。但“曲目”类之“花部”剧目,则按剧中故事发生的时代前后排列。四、释文力求简洁、准确,有可靠的史料依据,并尽可能反映当代的研究成果。对有争议的学术问题,采用一般说法为主,间或兼述他说。五、一词多义,用①②⑧……分项叙述。其中词义分属两个以上门类者,则该词在各门类词目表中互见。六、辞典使用简化字,在可能产生歧义时,酌用繁体字或异体字。七、辞典的历史纪年采用传统纪年,括注公元纪年。古地名夹注今地名或今之归属。八、辞典选收与学科研究有关的图片五十二幅。并设“南、北曲词例释”、“二十世纪曲学研究书目”、“词目笔画索引”三项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