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为什么好诉?美国“革命”为什么在法庭上兵不血刃地上演?美国人为什么认为律师是“既不可一日无此君,又万分讨嫌腻味”?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所见所闻及在办案中遇到的那些出乎意料的结果,令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本书描绘了美国日常生活中律师充当的一种“既不可一日无此君又万分讨嫌腻味”的角色。他们在美国人生活中的作用和反作用,是这个鼓和崇尚民主和个人权利的社会不可日缺的糖酶,但这种活跃的因素又给社会带来矛盾和烦恼——对权威,尤其是政府权威的卑视。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同于西方,在法律上不打算效仿别人;在某些方面,诚如德肖薇茨教授所言,堪称它人楷模。这些合理或不合理的历史政治性对称或许可以引起我们的思考。这本书在描写美国法律制度现时的演进,律师行业的群体人格和个人心理定式上,或许会给读者一些鲜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