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海商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海上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海商法的历史悠久,究其原因,在于海上贸易作为人类进行经济交往的手段古已有之,而作为规范和调整海上贸易活动的行为规则,海商法必然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而得以不断发展,经历了从初期的国际性的海事习惯法、到各国国内法、进而走向在国际范围内统一的历史轨迹。海商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即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这使得海商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所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海商法围绕着海上运输活动,着眼于维护海上运输安全秩序、促进海上运输发展的目的,建立了其特有的海商法律制度,诸如,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制度、船员制度、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制度、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制度、船舶租用合同制度、拖航合同制度、海难救助制度、船舶碰撞制度、共同海损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等,形成了海商法独特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海商法又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律部门,必须结合海上运输活动的实践,才能够切实理解海商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内容。海商法是具有很强的国际性的国内法。这不仅体现在海商法所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是存在于不同国籍的船舶、货物所有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更表现在海商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等多种形式。因此,研究各国海商法适用过程中的法律冲突的预防和处理问题,就成为海商法立法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国际范围内所出现的统一海商立法,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我国的海商立法和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与我国作为海运国家的地位和海运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所以,大家有志于学习海商法是非常可喜的事情。鉴于海商法立法和理论的诸多特点,在学习海商法的过程中,应当对症下药,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国内立法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的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海运市场与国际海运市场的对比研究。为此,本书的编写力求适应大家学习海商法的实际需要,以理解和研究我国海商立法为主线,深人浅出地讲解有关的海商法理论。同时,在海商法理论的讲解中,穿插相应的海商实例进行必要的分析,解决学习中的难点问题。此外,为了扩大学习的知识面,在每章中选取相关的资料或者知识点,予以阐述和介绍。总之,大家通过阅读本书而能够掌握海商法理论,理解现行海商法律规范的精神和内容,并了解海上运输市场的实践情况,便达到了编著者的初衷。贾林青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