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专门论析《红楼梦》中的“性爱”的小书。贾琏和凤姐的性生活是一幅怎样的图景,薛宝钗如何治疗贾宝玉的性心理失调,藕官和?官的同性恋是怎么形成的,贾宝玉怎样在秦可卿的卧室得到性启蒙,林黛玉怎样在诗中实现自己的自恋倾向。翻开本书,你将知道这其中的一切。学家们似乎对这个问题来得更为敏感,爱情一直是一个常写常新的主题,即使是“性”也千方百计地予以涉及,当然,诗词歌赋中也多写男女之间的性意识性心理,但系统地艺术地描写“性爱”,大概要首推《金瓶梅》和《红楼梦》了。据我看来,《红楼梦》所描写的“性爱”,含蓄,高雅,但并不“道学”,表现了曹雪芹对“性爱”的种种见解,若用现代的心理学、生物学、性科学来予以观照,会惊叹于曹氏的体察入微和博学渊识。正因为其博学渊识,以及描写的含蓄与高雅,《红楼梦》在“性爱”方面便留下许多让人探寻的地方,研究者必须依照那隐隐约约的“草蛇灰线”,去勾勒曹氏关于“性爱”方面的题旨。加之“性爱”这个题旨历来讳莫如深,谁都怕染上“诲淫诲盗”的名声,或避而不说,或说得“发乎情而止乎礼义”的限度,故关于《红楼梦》中的“性爱”至今论析得并不深入与广泛。对于《红楼梦》中的爱情倒是谈者不少,因为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清代的一些达官贵人,如梁恭辰、陈其元、余治、丁日昌等,皆责骂此书为“淫书”,“盖描写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戈也”(陈其元《唐闲斋笔记周。若从反面理解,那就是《红楼梦》毕竟具有许多“性爱”的内容,使道学家们视之为洪水猛兽。汪精卫则持“家庭感化”说,“因为家庭组织虽亦是专制的,然其元素,却是由情意相结。既以情意结,还得以情意感化他……做我不能不大大有望于《红楼梦》了”(汪精卫《红楼梦新评》)。他承认书中的那个“情意结”,企图将其作为一种感化力量,来稳定专制家庭的结构。到了俞平怕先生手上,他的著名论点之一是“钗黛合一”,致使宝玉选择的困惑,“岂以独钟之情遂移并秀之实乎”?王蒙先生在近年的一篇文章中,则认为宝圾和黛玉是文人心目中的两种独特而美丽的格调,这两种格调绝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女性身上,熊掌和鱼不可兼得,故于千古遗憾中塑造了这两个不同的形象。周扬、何其芳、蒋和森诸先生则对该书的“男女恋爱主题”予以阐发,“爱情这个主题,在中国文学史上最先把它提到理性的高度,并把它充满了政治性的内容,却只有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蒋和森《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论点并不止于这些,但大都从大处落笔来剖析该书的情爱,曹氏在许多细微之处流露出的性文化内涵,似乎提及不多。那么我们的这本小书,就从这些细微之处入手,来探测《红楼梦》中的“性爱”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