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白话长篇小说的创作出现了繁荣兴盛的局面,在众多小说流派中,直至清朝中叶才出现的侠义公案小说,无疑是最为普通民众喜闻乐见也流传最广的一支。所谓侠义公案小说,实际上是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的合称,二者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流派。侠义小说的源头可以上溯至司马迁的《史记·游侠列传》和唐传奇中的大量侠客形象;而公案小说则可涵盖宋元的“说公案”小说、明代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明公案小说集。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的情节内容往往类似,其为民除恶的思想倾向亦颇相近。所不同的是,侠义小说更多地描写侠客们见义勇为的气概和出神入化的侠术;公案小说则较注重刻画秉公断案的清官形象。入清以后,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渐趋混合。侠义公案小说集侠义和公案于一体,故事惊心动魄,情节跌宕起伏,故而一出版就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一版再版,各种续集也层出不断。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七侠五义》、《小五义》、《施公案》和《彭公案》。《七侠五义》系清代著名学者俞樾根据《三侠五义》稍作修改而成。而后者则脱胎于清代著名艺人石玉昆的说书。小说前一部分叙述包拯的成长经历和断案故事;后一部分主要写御猫展昭和锦毛鼠白玉堂之间的“猫鼠”之争,以及清官率领众英雄打击襄阳王党羽。《七侠五义》塑造了许多侠客的形象,如展昭的英武、欧阳春的老练等,尤其是白玉堂的任侠仗义、骄傲自负而又意气用事,都不是概念化的英雄形象,显得生动而有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