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法理分析》是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联合国宪章》单一条款所做的最深入、全面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它以小见大,独具匠心,可供从事国际法、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等学科的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阅读参考,对从事外交、外事和军事等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亦具有参考价值。国际法上的使用武力问题是一个极为重要而又错综复杂的论题。作者以评释《联合国宪章》第2(4)条为切入点,对这一规定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条款及其例外条款在解释和适用上存在的诸多争议问题,从制定《宪章》的历史文件、联合国的实践,各国的实践、学者著述和国际法理论等多个方面进行解释和评析。对联合国成立以来所发生的多次国际军事行动,尤其是对冷战结束以来发生的重大国际军事行动,诸如1991年海湾战争、1999年科索沃战争、2001年阿富汗战争和2003年伊拉克战争等的合法性和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深入的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