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人类文明史的原始记录,是人类共享的宝贵财富。河南省档案馆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保管和利用河南省(含平原省)省级机构形成的档案史料的基地和中心。自1959年建馆以来,河南省档案馆的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贴近社会,由封闭向开放转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信息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92号《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档案局批准的《中国档案馆指南丛书》确定的统一模式,结合河南省档案馆的工作实际和馆藏特点,特编写了《河南省档案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第一部全面介绍、报道河南省档案馆基本情况及馆藏档案、资料内容和指导利用者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的工具书。《指南》由前言、正文、附录、插图等部分构成。正文分11章,是全书的重点。第一章介绍河南省档案馆概况;第二章至第九章分别介绍馆藏清代、民国、革命历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档案,包括声像、实物、谱谍等专门档案;第十章至第十一章,介绍馆藏资料,包括报刊、图书、方志、拓片等资料。附录收入馆藏档案全宗名册,河南省档案馆编辑出版的档案史料汇编一览表,清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河南省地方主官表,以及收集、利用档案的有关规章制度等。馆藏档案介绍基本上是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历史时期排序的编排体例。对于部分档案数量少或者不宜公开的档案全宗,未予介绍;对于同类或者职能相近的档案全宗,采取以全宗群形式介绍的方法。档案全宗号是以档案形成的历史时期或属性加排列位次分别编制代码与序号,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两部分组成。例如:清代档案的代码为“Q”,民国档案的代码为“M”,革命历史档案的代码为“G”,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的代码为“.厂,各自序号分别从“0l”起始。大多数档案全宗介绍,由“机构概况”,和“档案情况及内容”两部分构成。对未能考据出机构设置或撤销时间的,均维持原状。档案内容介绍主要反映全宗构成者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情况,按问题或组织机构分类介绍。极少数档案全宗介绍,因机构沿革不明或档案数量少,类别单一,采用统而述之。对于档案形成时间较早、全宗构成者地位比较重要、档案价值较高的档案全宗介绍则较为详尽。馆藏资料介绍,以历史时期为线索,按资料分类体系分类介绍,重点介绍史料价值高,能反映河南省重大历史事件和活动、重要历史人物及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