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哲学思想的发展脉络表明,即使可以证明当今我国法学理论已经进入甚至完整走过实证主义阶段,又或有能力凭借“后发性的机遇”去超越实证主义阶段而直接汇入当代西方的思想洪流,也不以为这可以完全离开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的实在形态而去探究法的形而上内容。有鉴与此,我们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点”的18位成员,在近15年的注重实践形的法学理论研究特色基础上,通过多年来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相互配合或共同切磋,达成了比较一致的学术共识:包括法理学——法哲学在内的法学理论,纵然不是一门“实用性学问”,但在为部门法学、法律实践的各运行环节提供原理性指针以及理论基础这一意义上,仍是一门“实践性的学问”。而作为这样一门学问,其所提供的一切抽象的原理并非先验给定的、单纯通过思辩就可以捕捉的东西,而是本来得自于对具体生动的法律实践以及法的形而下现象的反复体认。基于这种立场,我们提出了“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科建设理念。《返回法的形而下》是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出版的专刊,由法学院孙笑侠、林来梵、夏立安三位教授主编,收集了法学院教师以及少部分优秀博士生在法理学方面的论文。全书分为五篇:[求索篇],法理学的新视野;[借鉴篇],比较法学的视角;[纵横篇],法学与经济学的互动;[回顾篇],法律史的再诠释;[反思篇],方法与理念的交流。本书体现了我们的基本立场。尽管其中的部分成品还在一定程度上带着先天的胎记或昔日的疤痕;带着在方法论上刚刚觉醒后的惺忪神态,但毕竟以一种“萃编”的形式和规模,展出了我们“返回”的群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