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安,男,1956年生,汉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法律顾问。1972年参加工作。1978年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学习四年,1985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三年,到丹麦和德国学习两年余。1996年调至清华大学工作。【开设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方向】教学科研领域是行政法学,近年工作重点是政府采购法、行政合同法、WTO规则实施和德国行政法。【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和书籍上发表论文40多篇,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纸上发表文章80篇,出版的独立编著、主编和参与编写的著作20多部。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办公室邀请,参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邀请,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顾问;应信息产业部邀请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起草小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