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互联网正在广泛和深刻影响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方式。这样一个没有集中管理、没有国界的“虚拟”空间给人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言论和表达自由的场所,也为人们的信息交流、通讯甚至市场交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互联网对传统大众传播模式、对教学和科研方法、甚至对年轻人的思维方式的形成都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巨大的影响。张新宝,1962年3月生,湖北省公安县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学)。1986年-199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研究员)、杂志社社长、图书馆馆长。2002年5月调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家重点学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侵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本书是关于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的一组最新思考成果,作者对互联网空间的人格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空间侵权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网站经营者的中间责任以及部分网站的隐私保护实践、威胁隐私安全的技术手段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书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至第三章讨论互联网空间侵权责任的一般问题;第四章至第五章研究名誉权和商誉的法律保护以及互联网上侵害名誉权和商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六章至第十章分析互联网空间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责任问题;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研讨互联网上著作权侵害和域名司法保护的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