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行政法学界首次对“行政管辖权”、“行政回避制度”、“行政行为说明理由”、“行政行为的告知”、“行政程序卷宗阅览权”和“行政程序参与权”等专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在“行政程序序说”中,将行政程序的功能定位在“作为整合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旨在建立和维系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稳定社会”;将“行政公正原则”和“行政公开原则”确定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并由此衍生出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制度,从而使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获得了强有力的逻辑基点。“行政立法权”是行政权扩长后行政机关拥有的一项新权力,本书中“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是研究如何通过行政程序控制行政立法权;而“行政合同及其程序”、“行政指导及其程序”则是对两种新颖的行政行为设计了应遵循的基本程序。本书的研究成果旨在为我国正在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提供理论支撑,从而使制定的行政程序法更加切实可行。图书目录:认真对待行政程序法典化(代序)第1章行政程序序说一、作为整合社会基本方式的行政程序二、现代行政程序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