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经济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历来都是法的首要任务。进入现代社会后,对于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社会经济关系,国家既不能依靠完全自由经济理论以及基于此而形成的市场调节手段,也不能依靠完全高度集中经济理论以及基于此而形成的国家调节手段,来实施国家经济职能、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和协调社会各层次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行为。在传统法律部门不能完全胜任对现代社会经济关系调整任务的历史前提下,新型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便顺应时代潮流而诞生。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在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中,经济法以其宏观性和经济主导性而不同于民商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其固有的特点在于,经济法与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紧密相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客观上需要经济法对国民经济的各种经济关系进行总体的、综合的、统一的法律调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法及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我国法学园地中的一朵奇葩。它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协调、有序的发展,着眼于将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规则法律化,侧重于研究如何以法的各种手段来对经济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具有极大的整合及开放性、创新精神和包容性。本教材是为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学生学习和掌握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而编写的。教材的设计和编写,严格遵循了多媒体远程教学要求,并结合网络教育的特点,由浅人深地介绍了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具体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指导性、理论性与实践性、适用性相结合的特点。本教材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宏伟任主编。各章的编写分工为:吴宏伟、余金保:第一章至第七章,第九章;乔宝杰:第八章,第十章至第十八章。作为新兴的法律学科和法律部门,经济法极富有挑战性,理论上的定论较少,学派纷呈,其法规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专业性之强、更新速度之快,都是其他传统法律部门无法比拟的。因而,对于本书的编写,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仍会有作者尚未发现的错误和缺点,内容和观点也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编者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