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地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使全国监察人员适应环境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国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办公室编写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用)》。《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用)》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发展趋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内容等进行了介绍,对生态环境监察的概念、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执法依据和监察内容等进行了了阐述,同时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切实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努力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开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国家环保总局决定于2003年至2005年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以促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的实现。《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用)》可作为全国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试的教材,可作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提供参考,也可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察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