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沙属于这样的诗人:他的诗和他的人生浑然一体,他的诗就是他的人生,他的人生就是他的诗。于沙寻求着经过审美化、艺术化、诗化升华的人生。爱诗、爱酒、爱朋友、爱大自然的于沙,不但写抒情诗,写散文诗,写歌词,而且陶醉于音乐,潜心于书法,寄情于山水,他的生活抹上了艺术的诗的绚丽光彩。在文学各体中,诗是内视艺术,是心灵现象,主观性是诗美的基本特征。主观性对诗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诗人要拥有一个富于诗意的人生, 诗人自有美的情怀,深刻的悟性,他才能成功地化世界为诗,才能成功地与时代进步的美学理想、与读者新的审美精神实现内在的和谐。 于沙的诗行正是从诗意的人生流淌出来的。从1956年迄今,他的一千余首诗词,是一条流动的河,而不是沉滞的水潭,它们不停地走向艺术的远方。但是,30多年的作品,始终有一个共同的品格:它们默契着时代的主旋律,呼唤着爱与真诚,它们是有人生真味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