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本书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司法公正机制的研究,试图沟通实体法律(如合同正义)、程序法律(如民事再审制度)、司法行政(如法院管理、法官培训等)、法官自身(如法官职业化)和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以分析我国司法改革的系统性和着力点。第二部分是从比较法的视角研究欧盟的一些诉讼制度,这些制度在我国都有相对应的制度,主要包括:欧盟法院的“法庭顾问制度”(又称公设律师制度)——我国的“判前(后)评断”和“专家意见书”;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制度”——我国法院的“案件汇报制度”和“司法解释制度”;北欧的“议会监察员制度”——我国的审判监督制度及其中的人大个案监督制度,此外,欧盟实施WTO规则的经验和国际法院的诉讼规则在本书也有所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