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飞,男,河南汝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1994年~1998年就读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其问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执行主席。主要学术成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之评论与展望》(副主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副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副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副主编)、《民法总则案例教程》(副主编)、《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副主编)、《民法学》(参与撰写)。曾在《法学家》等杂志发表《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再探讨》、《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与效力》等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