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坟上起舞》是钱伯斯青少年文学的代表作,完成于一九八二年。小说通过日记体及其他多种手段记叙了一个夏季发生在十六岁的哈尔·鲁宾逊身上的故事。小说以哈尔和巴里的相识开始,在他们相处的七个星期中,哈尔逐渐迷恋上了巴里并视他为自己一直在寻觅的“心灵伴侣”。巴里“背信弃义”之后,哈尔怒不可遏,一场激烈的争吵终于在不经意间爆发。为了追赶负气而走的哈尔,巴里骑的摩托车不幸撞上了路边的大树。巴里死后,哈尔悔恨不已,他想起了巴里生前曾要求他遵守的誓言:如果我俩谁先死去,另一个人要到他的坟上跳舞。于是哈尔趁着夜色两度到了巴里的坟前并信守诺言翩然起舞,第二次当哈尔跳得正酣的时候被警察当场擒获。哈尔不愿对自己的行为作任何解释,这令他的父母、法官和社工们大伤脑筋。后来在奥斯本老师和来自挪威的女孩卡丽的帮助下,哈尔同意用日记的形式详细记述过去七周发生的是是非非。写日记本来是为了交待事情的经过,但哈尔却从中找回了自我。《在我坟上起舞》的情节并不复杂,但却寓意深刻。读完之后,掩卷而思,禁不住为一些现实中存在的和不存在的东西所感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英国,该是一个物质生活异常富足的社会,然而还有一批人为生活所累,如哈尔的父母。他们终日为生活所迫,感情趋于迟钝。他们似乎忘了对孩子感情世界的牵引,抑或如哈尔的母亲所言:我们的知识已不能胜任对孩子的教育。是他们疏忽了自己的责任,还是人与人之间感情的隔膜日益加深。哈尔、巴里及至那些因精神极度空虚而在剧院等公共场所肆意宣泄的人都在寻求情感的寄托。然而情为何物,该施于何处、何物、何人?这也许是西方社会青少年的共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