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序言2004年7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在北国春城——美丽的长春隆重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协的代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6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盛会,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人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代表亦与会参加了研讨。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涉及内容达13项之多。综观历次宪法修改,此次宪法修改与前三次宪法修改相比较,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部分的修改。前三次宪法修正案没有直接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而此次修改的条款中,除在宪法中明确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外,其他修改的条款也直接或者间接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关。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国家权力。这次宪法的修改与宪法的这一核心价值是相一致的,也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体现。这次宪法修改必然对我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深刻和积极的影响。自1996年新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刑事法治状况也今非昔比,并且由于刑事诉讼法本身亦存在某些疏漏与不足,已明显表现出同我国迅速发展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司法实践需要的不相适应。按照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经列入其中,毫无疑问,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必须体现宪法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其必须将人权保障的宪法精神贯彻到底。宪法通过人权保障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作为应用宪法如何体现宪法的精神成为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2004年5月,我们中心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召开了“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学者从宏观角度探讨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并取得了诸多共识。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必须体现在一个个的具体制度中,否则,宪法的修订就成为“口惠而实不至”,就真的成为“写满公民权利的一张纸”。由此,我们不仅仅需要宏大视野,我们更需要微观视角,更需要眼睛向下看,将我们的目光投向一个又一个具体的制度,通过具体制度的改进来营造具体法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之中,羁押制度又是问题百出。长期以来,普遍羁押、长期羁押、超期羁押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症,2000年在全国人大组织的刑事执法大检查中,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律师辩护难并列为突出的三大问题。实际上,实践中存在的远远不是超期羁押的问题,而是普遍羁押的问题。通过相关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全国每年的刑事案件有90%的案件都在适用羁押措施,办案人员已经形成一个思维定势,不管犯罪嫌疑入有没有羁押的必要,只要有人报案就刑拘、就报捕,这样的程序完全是以剥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为前提、为条件、为特征运作的,这使得刑事诉讼成了不择手段、不问是非、不计代价的治罪工具。由此,解决上述问题成为摆在实务界、学术界面前一项紧迫的课题。强制措施制度改革、羁押制度的完善一直是我的一个关切。我们中心曾于2003年3月29日至30日与英中协会共同主办了“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其目的就在于借鉴英美国家的保释制度完善我国的强制措施与羁押制度。时隔一年,尽管相关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力图解决为人诟病的羁押问题,然而问题依旧,但我们却面临一个契机,宪法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使得羁押问题的解决曙光大现。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确定以“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为研讨主题并组织了本次研讨会,目的在于着眼我国人权入宪的时代要求,为羁押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我们将研讨会分解为如下五项议题进行研讨:“被羁押人权利及其宪法地位”、“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羁押制度的现状”、“公、检、法机关保障被羁押人权益的权力与责任”以及“中国刑事羁押制度的重构”。在两天的会议上,来自理论部门、立法部门、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紧紧围绕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这一课题展开探讨,进行学术交流,展开思想的交锋与观点的碰撞。与会代表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精神,展示了自己学术的魅力、智慧的火花与雄辩的风采,使得本次会议达到了预想的目标,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此次研讨会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一系列学术活动的延续,我中心近年来相继主持策划了一系列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旨在联合我们学界精英以及立法界、司法界的专家共同探讨相关问题,为我们的刑事法治作出自己的努力。本次研讨会获得了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共事务部(PAS)的资助,在此,我们要感谢美国大使馆文化委员会的支持,感谢与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感谢相关媒体对本次会议作出的报道,感谢中国检察出版社领导和编辑为研讨会论文集的出版所作出的努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情周到的后勤保障令每一位会议代表感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200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