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分为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第二部分明证据论;第三部分是证明论。导论包括两章:第一章是证据法学概述,主要阐述证据法学的概念及其研究对象、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证据法学的体系、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等基本问题。第二章是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本章对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分别进行阐述,对其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深入剖析;对这些制度的基本规则作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一一从正反两方面作出了客观评述。证据论包括第三章至第五章,共计三章。第三章是论据概述部分,本章探讨了证据的概念、基本属性及证据的意义。第四章是证据的种类本章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几中法定证据的概念、特点、分类和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其在实践中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和阐述。第五章为证据的分类。证明论包括第六章至第十四章,共计九章。第六章是证明概述,本章首先分析了证明的概念和特点,并对三大诉讼法证明的区别予以阐明;其次对证明进行了分类;最后,本章还对证明的意义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证明主体和证明客体。第八章为证明责任。第九章为证明标准,关于证明标准问题也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本章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三大诉讼法中具体证明标准进行了深入探索。第十章为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第十一章为质证制度,本章着重对项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质证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对我国诉讼中有关质证制度的规定及其不足进行了分析。第十二章为认证制度,本章对认证的概念、对象、方法予以了研究。第十三章为推定和司法认知。第十四章为证据规则,本章着重对国外主要的、值得借鉴的证据制度进行了细致评价,进而对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建立与完善我国证据规则体系的必要性以及体系的基本构想进行了探讨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