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前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基础和前提。这一阶段关系到控诉职能的实现及其质量和效果,它直接涉及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这两大基本问题,特别是审前程序中拘留、逮捕、搜查、扣押、讯问及起诉等活动,无不与社会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的刑事审前程序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立法中均被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前程序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程序设计上存在行政化问题,诉讼的过程还没有完全走上“正当程序”之路。所以,如何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前程序,如何使刑事审前程序为形成正确的实体认定提供保障机制,如何在审前程序中进一步加强人权保障,都是我国目前刑事诉讼程序亟须予以解决的问题。为了推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助下,于2002年启动了“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示范项目”,其问,开展了律师参与第一次讯问、讯问时录音录像等多项课题的实证研究。同时,召开“刑事审前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诚邀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共同研讨刑事审前程序面临的难题及其制度化解决方案,也是该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警检关系历来是刑事审前程序的重要内容,毫无例外的,这一课题也是本次研讨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们围绕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的关系展开了讨论。<